凱里市規(guī)范操辦酒席行為實施辦法
來源: | 作者:wjbc3111 | 發(fā)布時間: 2017-02-07 | 27540 次瀏覽 | 分享到:

眾參與原則;

   (二)堅持誰主管、誰負責原則;

   (三)堅持屬地管理、分級負責原則;

   (四)堅持教育與懲處相結合原則。

    第三條  適用對象:

    本市轄區(qū)內的所有城鄉(xiāng)居民(含生活和居住在我市范圍內的外籍人員)。

 

 

第二章  規(guī)范操辦酒席范圍和申報程序

   
第四條  辦酒范圍:

  (一)除結婚酒、喪葬酒以外的其它一切酒席一律視為違規(guī)酒席。

  (二)結婚酒席操辦須是本人或其子女或本人有法定撫養(yǎng)權的人員初婚,不能以任何借口或理由為他人操辦結婚酒席;復婚不準操辦酒席;再婚除初婚方可操辦酒席外,另一方不得操辦。

  (三)喪葬酒席操辦須是本人的配偶、父母、岳父母〔由本人贍養(yǎng)的岳父母)、子女或由本人多年直接負責贍養(yǎng)的寡孤獨親人的喪事。

   (四)嚴禁一事多人辦、一事多地辦,或化整為零、分散辦酒。同一酒席只設一個禮金登記薄,離異父母為子女操辦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辦。

   (五)操辦婚嫁酒席時,非酒席操辦當事人,一律不準以電話、信息、傳話通知等方式邀請他人吃酒,違者視同違規(guī)操辦酒席。

    第五條  辦酒規(guī)模:

    操辦婚事要簡化儀式、注重節(jié)約、文明操辦,嚴格控制婚宴規(guī)模、縮小宴請范圍,嚴禁大操大辦、借機斂財。是國家公職人員的,不能超過20桌(200人),雙方合辦的不能超過30桌(300人)。在城區(qū)操辦酒席的,一律不準沿街、沿公路搭棚操辦;鄉(xiāng)村原則上不允許沿街、沿公路搭棚操辦,在辦酒條件確實困難的情況下,需要占用街道、道路時,必須確保車輛通行和群眾安全,并經村(居、社區(qū))批準,方可辦理,辦理過程中要保證安全有序、整潔衛(wèi)生;對影響交通和群眾安全出行的,一律撤除,并責令當事人或承辦酒席方搞好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。